智通財經APP獲悉,3月4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准予南方順豐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的批覆》。證監會准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南方順豐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類型爲契約型封閉式,基金合同期限爲43年;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額總額爲10億份;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爲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爲基金的基金託管人。
原文如下:
關於准予南方順豐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的批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關於募集“南方順豐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的申請報告》及相關文件收悉。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4號)和《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證監會公告〔2023〕55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查,現批覆如下:
一、准予你公司註冊南方順豐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類型爲契約型封閉式,基金合同期限爲43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額總額爲10億份。
三、同意你公司爲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爲基金的基金託管人。
四、你公司應自本批覆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的募集活動,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得超過3個月。
五、你公司應會同基金的銷售機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認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路演推介、詢價、定價、配售、認購、上市交易、登記、會計覈算、客戶服務和募集準備等工作。通過建立和完善內部合規控制制度、風險防範機制和應急計劃等措施,防範和化解基金募集和運作過程中的風險,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六、你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在銷售活動中應當遵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及其他相關規定,不得損害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有虛假陳述或欺騙性宣傳,不得誤導投資人買賣基金。對投資人進行有關基金投資風險和投資收益的宣傳必須符合基金的實際情況。
中國證監會
2025年3月4日
本文編選自中國證監會,智通財經編輯:陳雯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