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積金局:將主動型ETF納入強積金基金准許投資類別 但不可超過基金淨資產值的10%

2026-03-10 19:38

智通財經
3月10日,香港積金局更新“股票及其他證券投資指引”,將主動型ETF整個資產類別,納入強積金基金准許投資類別,但投資於此類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值的10%,及相關主動型ETF須獲香港證監會認可及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同時亦須符合強積金准許資產類別的相關要求。
3月10日,香港積金局更新“股票及其他證券投資指引”,將主動型ETF整個資產類別,納入Trillions of MPF基金准許投資類別,但投資於此類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值的10%,及相關主動型ETF須獲香港證監會認可及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同時亦須符合Trillions of MPF准許資產類別的相關要求。
香港積金局表示,現時市場上有約40只主動型ETF。此次納入措施提供一個框架及清晰的準則,讓Trillions of MPF受託人及其投資經理可因應個別基金的情況,評估哪些主動型ETF符合條件並適合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