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募正籌備“退薪制度”

2026-04-27 20:04

智通財經
中基協最新發布《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覈管理指引》。指引中明確了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增強薪酬管理的約束力,包括但不限於薪酬止付、追索與扣回等。記者瞭解到,多家基金公司就此正研究起草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相關制度。
從制度設計導向來看,若員工出現績效考覈造假、引發重大風險事件、出現重大過失等情形,或公司層面存在違規發放薪酬等情形,則可能會觸發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該制度不僅適用於全體在職員工,還會適用於離職員工和退休員工。
值得注意的是,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並非金融行業的新鮮事物,在銀行業已實施多年。設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有望倒逼從業人員勤勉審慎履職,強化機構合規風控水平。還有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從行業慣例來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僅針對重大過失、違法違規、履職不力等特定情形,且公募機構在制度設計時會嚴格限定適用範圍,避免機制被濫用。
多家公募研究制定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
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瞭解到,近期多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正研究起草有關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相關制度。
據知情人士透露,從制度設計導向來看,如若員工存在履職不盡責、出現重大過失等問題,將觸發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另外,若員工行爲釀成重大風險事件併產生顯著負面後果,也將根據事件影響程度,按比例追索扣回績效薪酬。
此外,若基金公司層面存在違規發放薪酬情形,或員工自身存在考覈數據造假等情形,相關人員也會被要求進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
值得注意的是,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相關制度不僅適用於全體在職員工,還適用於離職人員和退休人員。
業內人士指出,此次多家公募研究制定相關制度,有着明確的政策依據。
去年5月,證監會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提出,嚴格落實基金公司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對於嚴重違法違規的責任人員薪酬依法予以追索扣回。
今年4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覈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增強薪酬管理的約束力,包括但不限於薪酬止付、追索與扣回等。
一位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建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主要是爲了對公司現有的薪酬考覈體系打上補丁。一方面,監管政策明確提出相關要求;另一方面,此前行業內的部分公司曾出現過退薪案例,這也讓其他機構認識到需要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完善制度後,如果後續接到上級單位或股東的管理整改要求,完備的制度也能確保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工作能夠落地。”
“退薪約束”倒逼關鍵崗位人員勤勉履職
對於公募基金機構來說,建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影響深遠,有望倒逼從業人員審慎履職,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
還有一資深公募合規人士對記者表示,“完善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對公司管理也有幫助。通過‘退薪’的約束和威懾,有望遏制不合規行爲,有助於提升機構的合規風控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在金融行業中並非新鮮事物,在銀行業已落實多年。
早在2010年,銀監會就印發《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明確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如在規定期限內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並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上市銀行還會在年報中披露績效薪酬追索扣回金額。以中國銀行爲例,2025年該銀行對4630人次執行追索扣回,涉及金額合計4717.82萬元。
不過,儘管相關制度在銀行業已有多年實踐,許多公募從業人員還是對這一制度存在擔憂。
對此,一位參與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制定的公募人力資源人士對記者表示,“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並非新鮮事物,在銀行業和證券業均有實踐。從行業通行慣例來看,只有在存在重大過失、績效造假、違法違規、不勤勉盡責等情況,才能啓動績效薪酬追索扣回,不會隨意要求退薪。在制定相關制度的過程中,我們也嚴格限定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適用情形,避免制度被濫用,也避免造成員工恐慌。”
本文轉載自“財聯社”,GMTEight編輯:徐文強。